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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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1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主要原因为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成长期,
经营规模不断增大,需要持续在项目研发、市场营销、规模扩张等多方面保持较
大投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项目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在手订单合
计金额为 381,163.28 万元,在手订单快速增长,要求公司更多的流动资金及运营
资金投入,充裕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将在手订单转化成收入和实现相关的利润。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973.51 万元,公司合并报表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021.44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1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8,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20.80
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5.75%。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度。如在本预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973.51 万元,合并
报表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021.44 万元。公司拟分配的
现金红利总额为 1,420.80 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是一家提供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设备集成供应商,主要从事智能生产线的
规划、研发、设计、装配、调试集成、销售、服务和交钥匙工程等。公司在汽车
发动机智能装配线和变速箱智能装配线等动力总成领域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新
能源汽车领域,公司订单规模和收入规模快速提升。
随着市场参与者的增多,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在此情况下,公司需要投入充
足的研发力量布局产业,开拓市场,以保障公司技术领先性并获得持久发展。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6,677.87 万元,同比增加 31.29%;公司目
前正处于快速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增大,需要持续在项目研发、市场营销、规
模扩张等多方面保持较大投入。
(三)公司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021.44 万元,同比增加
订单合计金额为 381,163.28 万元,在手订单快速增长,要求公司更多的流动资金
及运营资金投入,充裕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将在手订单转化成收入和实现相关的
利润。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相关申请材料于 2023 年 3 月 7 日被上
海证券交易所受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 131,944.37 万元,其
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99,300.00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
司当前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的审慎决策。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产业项目建设、研发投入、补充
运营资金等,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
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
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
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
关要求,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未来发展的
需求等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符合公司
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
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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